以家庭教育法「增進國民家庭生活知能,健全國民身心發展,營造幸福家庭,以建立祥和社會」為依歸,致力推廣家庭教育知能、落實家庭教育工作。
(一) 各項行政業務執行 (二) 規劃辦理家庭教育相關活動 (三) 志工培訓與家庭教育諮詢專線服務(412-8185) (四) 提供家庭教育叢書,供民眾閱讀 (五) 推動全市家庭教育計畫 (六) 建立家庭教育社區資源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