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市家庭教育中心場所開放實施要點自113年1月18日(府教社字第1131501137號)函修正
場地租借:請於使用十日前、填妥申請書(置於本中心)經核准並繳納相關費用後方得使用。
開放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八時至十二時;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例假日休館。
本中心得視實際需要調整開放時間。
單位:新臺幣
時間
場地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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場地費
(一場次,包含空調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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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證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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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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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樓親子樂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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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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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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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每日分為二個場次:
(1)上午八時至十 二時。
(2)下午一時三十分至五時三十分。
2.每場次以四小時為一單位,未滿四小時者以四小時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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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多功能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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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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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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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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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小型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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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五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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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樓團體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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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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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樓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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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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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樓小型辦公會議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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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千七百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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