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請依以下說明辦理:
1、新申請紀錄冊者,請學校認證該志工已完成基礎及教育類特殊教育訓練(不需再影印證書當附件),於表中「基礎訓、 特殊訓」欄中填寫結訓日期。
2、原領取核發之紀錄冊遺失或不敷使用,申請補發者,請於「申請補發欄」打勾,並於「申請冊序」欄中標註申請冊序,若不知原紀錄冊證號者免填。
3、上述申請皆需附上一吋照片一張(非一吋照者,請自行裁切為一吋照大小),背面寫上學校及志工姓名,發文至本府申請。
4.申請表請核章,並將申請表電子檔mail至huiyu@mail.cy.edu.tw。
5.檢附公文、核章版申請表、1吋照片送交家庭教育中心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