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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年教育部表揚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個人暨團體實施計畫,請踴躍報名參選。

  • 發布單位:家庭教育中心本中心

說明:

一、目的:教育部為鼓勵推展家庭教育個人暨團體工作士氣,提升服務效能,每2年表揚積極推展家庭教育工作之個人暨團體,特訂定本計畫。

二、曾獲績優志工團隊獎、推展家庭教育績優團體獎、績優志工個人獎者,得獎後自下年度起3年內不得重複被推薦同獎項之表揚。

三、教育部得運用獲獎團體或個人所送評選表及繳交之資料內文字或圖片,於本獎項推廣宣傳之非營利出版品(例如:編製得獎者名錄)及活動中使用。

四、詳細說明請參閱附件實施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