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目的:
為推廣孝行觀念,獎勵孝行楷模,發掘感動人心的孝行事蹟,鼓勵民眾見賢思齊,於生活中具體展現慈孝行動,營造溫馨、和樂家庭,增進社會祥和,特舉辦110年嘉義市孝行楷模選拔及表揚。
二、主辦單位:嘉義市政府
三、協辦單位:東區區公所、西區區公所
四、推薦單位及送審資料:
(一)推薦單位為公所、各級學校或團體,也歡迎里長、民眾踴躍向公所推薦。
(二)推薦單位將推薦書(附加檔案中附表1)、孝行事蹟照等相關書表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於110年3月15日前函送孝行事蹟與本府。
五、其他相關資料請詳閱附加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