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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

  • 發布單位:家庭教育中心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微型電動二輪車自113年11 月30日起未完成掛牌程序逕上路係屬違規,故擴大宣傳微型電動二輪車應於113年11月29日前完成掛牌事宜,以利民眾知悉(尤以外籍人士)。